eo記者|劉斌
編輯|馮潔
9月6日,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發(fā)布了8月全月結算試運行最后一期運行日報,全月結算試運行日清算工作正式結束。2020年以來,全國8個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均在積極探索現貨市場建設并總結經驗,下一階段,不間斷結算試運行將是各試點省份的重要工作。
2020年8月,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開展了首次全月結算試運行。從日結算、周結算,再到月結算,不斷拉長的結算周期為市場主體帶來更充分的博弈空間,同時也在為后續(xù)結算試運行做好準備。
今年7月,《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2020年8月全月結算試運行實施方案》正式發(fā)布,計劃在8月開展全月結算試運行。
按照上述方案的思路,廣東在現有基數計劃電量、年度價差中長期合同電量和零售代理關系不變的基礎上,全月連續(xù)組織“價差月度交易+絕對價格周交易+現貨”結算試運行。
廣東2020年年度中長期交易按照“價差合同+曲線”的模式組織,中長期交易包括年度雙邊協(xié)商、年度集中交易、月度交易等。在全月結算試運行階段,月度中長期交易仍然采取價差模式,月內中長期交易則采用絕對價格模式,交易品種包括周集中競爭交易、雙邊協(xié)商和掛牌交易。
在現貨市場的設計方面,廣東最大程度地兼顧了發(fā)電、售電、用戶以及電網等各主體的合理利益,對曲線分解、電源側成本補償、不同目錄電價公平參與市場、不平衡資金等問題進行了針對性處理。
采用年度合同調整措施,售電公司可削減年度合同超簽電量,也可選擇按原簽訂合同曲線或用戶歷史特性曲線進行電量分解,通過合同電量削減和曲線調整措施,化解了售電公司高買低賣風險。
實施電源側成本補償機制,一是基于機組批復上網電價和參考基準價,確定度電補償標準;二是基于機組價差中長期合同電量和度電補償標準,確定補償總金額后實施補償,確保不同類型機組可以同平臺參與現貨交易。
運用售電側平衡結算機制,對售電公司超出(或不足)其原有價差收益的部分進行全電量平衡結算,確保售電公司維持收益不變,實現不同類型用戶平等參與現貨交易,避免低目錄電價用戶退市風險。
廣東采取了以用定發(fā)的方式,根據市場用戶的用電量來確定市場發(fā)電量規(guī)模,市場發(fā)用電、計劃發(fā)用電各自嚴格匹配,從而實現計劃與市場的解耦。低谷局部時段基數出現負值,不會影響市場機組收益,也不會產生不平衡資金。主要原因是,機組基數收益由每小時基數電量決定,基數價格為固定價,并不隨時段變化,基數負的時段和基數正的時段其收益可以互相抵消,當機組全月基數總電量為正時,其基數電量收益不變。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8月基數電量為正,全月累計基數電量進度152%,超過基數計劃電量52%。
由于中長期電量覆蓋了發(fā)用雙方絕大部分電量,市場總體價格穩(wěn)定,規(guī)避了現貨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8月結算試運行中,價差中長期交易電量226.9億千瓦時,占全月市場總用電量243.5億千瓦時的93.18%,總體來看,廣東電力現貨市場8月結算試運行期間,市場運行平穩(wěn)。
數據顯示,8月份發(fā)電側日前加權均價0.197元/千瓦時,最高為1.237元/千瓦時,最低為0.070元/千瓦時,實時均價為0.207元/千瓦時。東莞、珠海等地需要頂峰發(fā)電的部分機組,部分時段出清價格達到1元/千瓦時。
8月現貨結算試運行,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信號反映了相對富余的供需形勢和實際發(fā)電成本,體現出電力商品的時空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