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表已明確
歐盟能源事務委員會專員甘瑟·奧汀格指出,鑒于目前歐洲能源20%來源于可再生資源的目標到2020年將結束,為確保歐盟有一個穩(wěn)定的能源政策,以便于各行業(yè)的長期投資安排,2030年新目標的制定亟待提上日程。
奧汀格為2050年引入了一套歐洲能源的路線圖。此路線圖表明,選擇由可再生能源組成的混合能源,決不會比強調核能以及利用碳捕集及碳儲存技術的煤炭、天然氣的替代路線更昂貴。
奧汀格表示:“預計2030年的有約束力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將于2014年出臺。我們將提出幾種不同方案,確保所有參與確立2030年目標的人可以充分討論。目標的草案擬訂工作近期就會開始,預計兩年內達成決議。”
這是奧汀格首次公布確立2030年目標的明確時間表,這是遵循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上達成的協(xié)議,即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減排協(xié)議,此協(xié)議將于2015年底制定并簽署,2020年生效。
2030年目標:嚴苛還是寬松
為確保歐洲在2014年能確立新的可再生能源目標,歐盟將充分發(fā)揮其作用,讓各成員國根據(jù)在德班指定的時間表協(xié)商。但是,可預料的是,成員國間對目標方案將展開激烈的討論。
目前,英國已先于其他國家制定了“第四期碳預算”,該預算將著重控制21世紀20年代的碳排放量,實現(xiàn)碳減排。預計2025年的碳排放量將比1990年的碳排放量減少一半。然而,鑒于喬治·奧斯本要重新審視2014年的碳減排目標,此目標能否實現(xiàn)目前還是未知數(shù)。
關于未來目標的確立,各成員國間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如波蘭和其他東歐國家,希望制定較為寬松的碳排放政策。而北歐一些國家,則希望制定更為嚴苛的 政策。幾年前,制訂歐盟2020年計劃時,關于如何確立目標的協(xié)商就非常艱難。而如今,面對二戰(zhàn)以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以及經濟衰退形勢,重新開始對能源目 標確立進行討論更是難上加難。
相對于氣候專員康妮·赫澤高,奧汀格還是更支持較為寬松的2030年能源目標。
奧汀格的“能源路線圖”
在發(fā)布2050年能源路線圖后,奧汀格表示,“只有一個新模式才能保證我們的系統(tǒng)安全、有競爭力、可持續(xù)性的長期運行。目前,我有一個歐洲框架,將實施所有可行的政治措施以確保正確的投資方向”。
2050年能源路線圖將可再生能源在總能量中的份額提至55%(最低份額方案)~75%(最高份額方案),在電力消耗中的份額高達97%。
歐洲風能協(xié)會的首席執(zhí)行官克里斯汀·克賈爾在布魯塞爾曾提出,關于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的約束力,能源委員會應該給予更明確的說明。
在克賈爾的強烈要求下,如今奧汀格已實現(xiàn)了他的承諾,給歐洲工業(yè)及公民一個更明確的交待。歐洲議會現(xiàn)在必須給能源委員會一個更清晰的授權,使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更具約束力。
綠色和平組織的歐盟能源政策主管弗勞克·蒂斯指出,能源路線圖表明,相較于從核能或煤炭中獲得骯臟、危險的能量,從可再生能源中獲得潔凈能量所花費 納稅人的錢絕不會比前者更多。歐盟能源委員會將傾向于放大煤炭及核能的作用來安撫波蘭和法國等國家。但是,路線圖中的數(shù)字是明確的。這些數(shù)字表明,沒有可 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現(xiàn)代化的能源系統(tǒng)絕對無法運行,至于煤炭和核能,顯而易見起不了這么大的作用,甚至在不久的將來還可能成為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