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fā)改委下發(fā)的《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668),為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yè)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換電服務費兩項費用。其中,電費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電價政策,充換電服務費用于彌補充換電設施運營成本,在2020年前,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本文,南度度為大家整理了各地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快來看看你所在的城市收費標準如何!
先來看看下面這張匯總表↓↓↓(點擊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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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度度分析
政府的指導價格一般都是價格上限,從上表中可以看到:乘用車的充電服務費一般比公交車要高,有些地方則是同價,蘇州的充電服務費上限最高,達2.04元/千瓦時,也是唯一一個超過2元/千瓦時的城市,超過1元/千瓦時以上的城市也不多,大部分最高收費標準都是1元/千瓦時以下的,最便宜的是咸陽市,乘用車0.38元/千瓦時,公交車0.35元/千瓦時。
廣西
目前廣西柳州和南寧市都公布了自己的充電服務費標準。
南寧市乘用車和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均為0.7元/千瓦時。
柳州市乘用車和公交車費用則不同,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為0.8元/千瓦時,公交車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為0.6元/千瓦時,充電插座則以不高于0.5元/千瓦時試行。
廣東
目前廣東10個地市發(fā)布了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其中,廣州、深圳、潮州三地收費最高,乘用車和公交車同價,最高標準均為1元/千瓦時,清遠和湛江收費最低,為0.7元/千瓦時。
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限價為1元/千瓦時,可適當下調。
深圳市自2016年1月1日起,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上調為每千瓦時1.00元(不區(qū)分車型)試行,允許下浮。
佛山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量計收,不分車型,收費標準為0.80元/千瓦時(不含電費)。
惠州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標準為:0.75元/每千瓦時(不含電費)。
東莞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量收取,不區(qū)分車型,服務費標準由原0.70元/千瓦時調整為0.80元/千瓦時(不含電費)。
肇慶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計收,試行標準為0.80元/千瓦時(不含電費)。
潮州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不含電費,電費另按國家規(guī)定的電價政策收取)按充電量收取,收費標準為每千瓦時1元。
汕頭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每千瓦時0.75元。
清遠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量收取,不區(qū)分車型,服務費標準為0.70元/千瓦時(不含電費)。
湛江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量收取,試行標準為0.70元/千瓦時。
值得注意的是:
6月28日,廣東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我省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各地級以上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類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上限,最高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8元,原上限低于0.8元的地方可繼續(xù)執(zhí)行原有政策及標準。所以上述充電服務費為1元的廣州、深圳、潮州三地,其充電服務費上限隨之相應調整。
海南
目前海南有三亞市和文昌市分別發(fā)布了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
三亞市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為0.80元/千瓦時,其他純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為1.00元/千瓦時。
文昌市充電服務費有2種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充電服務經營單位可采用任意一種方式收取服務費:1、按充電電度數收取費用(不包含電費),上限標準為0.80元/千瓦時。2、按充電電度數加設施使用時間兩步制收取費用(不包含電費),上限標準分別為0.60元/千瓦時、0.015元/每分鐘。
云南
昆明市發(fā)改委2016年11月3日發(fā)布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公交車輛(含出租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為0.62元/千瓦時,非公交車輛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為0.72元/千瓦時,充電時不收停車費用。有效期為2年,到期屆滿,將根據實施情況重新修訂發(fā)布。
北京
《北京市發(fā)改委關于本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每千瓦時收費上限標準為當日本市92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各經營單位可按照不超過上限標準,制定具體收費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充電服務收費按照國家規(guī)定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
2月27日,北京市發(fā)改委印發(fā)最新版《北京市定價目錄》,放開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定價,意味著今后這項收費不再有上限標準,將由市場進行自由調節(jié)。
上海
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自2016年7月1日后由原來的每千瓦時1.6元調整為1.3元。
天津
2017年4月,天津市濱海新區(qū)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開發(fā)區(qū)電動汽車用電價格和充換電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為每千瓦時0.6元,其它電動車充電服務費為每千瓦時1.0元。
江西
2014年,江西省發(fā)展改革委印發(fā)關于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2.36元(含電費),其中電動公交車(客車)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1.36元(含電費)。
2015年,南昌市物價局關于制定南昌市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的批復中明確,南昌市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1.80元(含電費),其中,電動公交車(客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1.26元(含電費)。
不過這兩個政策都沒有寫明文件執(zhí)行截止時間。
江蘇
充電服務費定價公式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關于明確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和服務價格的通知(蘇價工[2014]69號),純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原則上一個季度調整一次,具體收費標準如以下公式:
純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單價)(元/千瓦時)=同車型燃油汽車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單價(元/升)/純電動汽車每公里耗電量(千瓦時/公里)×折扣率
折扣率:7座以下客車暫定為60%,其他類型按85%計算。
公式中,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單價是指江蘇省物價局官方網站公布的燃油變動價格以執(zhí)行天數為權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得到。具體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測算、公布最高執(zhí)行價格。
目前,南京、無錫、蘇州均有發(fā)布本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價格標準,度度充查到:
南京市7月4日發(fā)布最新收費標準,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充電服務最高收費標準為每千瓦時1.68元,純電動客車(12m) 充電服務最高收費標準為每千瓦時1.46元。
無錫市目前第三季度的收費標準在官方沒找到,其4月1日發(fā)布的收費標準為純電動汽車(12m)最高充電服務價格1.34元/千瓦時;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最高充電服務價格1.63元/千瓦時。
蘇州市7月2日發(fā)布最新收費標準,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最高為2.04元/千瓦時,純電動客車(12m)充電服務價格最高為1.56元/千瓦時。
湖北
湖北目前官方公布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的只有恩施州,其上限標準為0.59元/千瓦時(含稅),自2018年3月1日起執(zhí)行。
河北
去年12月,河北省物價局發(fā)布關于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城市電動公交汽車每千瓦時0.6元,其他電動汽車每千瓦時1元,具體標準及管理方式由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目前唐山、張家口、衡水分別制定了本地充電服費標準。
唐山市自2018年2月1日起,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城市電動公交車每千瓦時0.60元;其他電動汽車每千瓦時0.90元。
張家口市自2018年4月9日24時起執(zhí)行。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最高限價為:城市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價格為0.60元/千瓦時;其他電動車直流快充充電服務價格為0.93元/千瓦時;交流慢充充電服務價格為0.70元/千瓦時。
衡水市自2018年1月15日起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為:城市電動公交汽車每千瓦時最高0.60元,其他電動汽車每千瓦時最高1.00元,下浮不限。
山東
山東省有7個城市發(fā)布了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基本在每千瓦時0.5-0.65元。
青島市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0.60元/千瓦時,電動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0.65元/千瓦時。
德州市電動公交汽車服務費最高為0.50元/千瓦時,電動乘用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為0.55元/千瓦時。
聊城市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為每千瓦時0.60元,電動乘用汽車最高為每千瓦時0.65元。
濟寧市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為0.60元/千瓦時,電動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最高為0.65元/千瓦時。
煙臺市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價格為0.60元/千瓦時;電動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最高價格為0.65元/千瓦時。
濟南市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每千瓦時最高限價為1.45元(含服務費0.60元),公交純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為每千瓦時1.35元(含服務費0.60元)。
東營市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為0.60元/千瓦時,電動乘用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為0.65元/千瓦時。
山西
山西省目前只有太原和大同公布了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均為0.45元/千瓦時,不過這2個標準文件均為2016年發(fā)布,并沒有寫明政策執(zhí)行有效期,目前也沒有新的收費政策出臺。
陜西
2016年,陜西省西安市和咸陽市分別公布了本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
西安市公交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5元/千瓦時,乘用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40元/千瓦時,不過該收費標準執(zhí)行時間已過期,而新的收費標準還未出臺。
咸陽市公交車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5元每千瓦時,乘用車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8元每千瓦時,該收費標準也將于今年8月底到期。
四川
四川省目前只有成都市公布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其充電服務費指導價格上限為0.60元/千瓦時,鼓勵充電設施經營企業(yè)向下浮動充電服務費。
黑龍江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收費標準為0.54元/千瓦時,標準執(zhí)行時間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新疆
新疆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上限價格水平暫定為1.2元/千瓦時。其中,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上限價格水平暫定為1.0元/千瓦時。自2016年6月13日起試行,后期根據執(zhí)行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