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2013年9月,《財政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印發(fā)。根據各地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申報情況,財政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展改革委分別于2013年11月、2014年1月發(fā)布了兩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群)名單,共39個城市(群)88個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群)。
2015年是本輪新能源汽車推廣的收官之年。在被國家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88個城市中,有多少個城市享有補貼?又有多少個城市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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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城市名稱 |
新能源車地方補貼標準 |
政策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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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市 |
北京采取與中央1:1的補貼比例,按續(xù)駛里程對新能源車型進行補貼;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
《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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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市 |
能源車購置補貼將按照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1:1的補貼比例原則 |
《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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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原市 |
1、純電動乘用車采取“固定標準”補貼2萬元/輛; |
《太原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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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連市 |
地方財政一次性按與中央財政0.8: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 |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應用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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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 |
1、純電動乘用車4萬元/輛; |
《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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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寧波市 |
一次性按與中央財政1: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 |
《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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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肥市 |
純電動乘用車續(xù)航里程數在100至150公里以內的2.5萬元/1輛; |
《關于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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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蕪湖市 |
1、純電動乘用車續(xù)航里程80公里至150公里1萬元/輛; |
《蕪湖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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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島市 |
1、乘用車按照2013年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1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
《關于青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車輛購置財政補助資金申領有關問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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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鄭州市 |
目前購買電動汽車還不能享受國家補貼 |
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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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xiāng)市 |
對購置純電動轎車和純電動專用車(指郵政、物流專用車)的企業(yè)和個人,市財政和車輛銷售所在地財政分別按照不低于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70%、30%進行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
《新鄉(xiāng)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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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武漢市 |
按國家補貼標準的1:1給予地方配套補貼,但國家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
《武漢市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地方配套補貼實施辦法(暫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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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襄陽市 |
1、純電動乘用車:80公里≤R<150公里3.5萬元/輛;150公里≤R<250公里5萬元/輛;R≥250公里6萬元/輛; |
《襄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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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長沙市 |
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guī)定,長沙市財政負擔地方(省、市)配套金額的70%,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 |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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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株洲市 |
株洲市級負擔補貼金額的70%,省級負擔30%,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市本級公務車補貼標準為按照國家標準由市本級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和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 |
《株洲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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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廣州市 |
新能源車輛購置補貼將按照地方與中央補貼1∶1的原則實施 |
《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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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
新能源車輛購置補貼將按照地方與中央補貼1∶1的原則實施 |
《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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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海口市 |
1、純電動乘用車:80公里≤R<150公里1.89萬元/輛;150公里≤R<250公里2.7萬元/輛;R≥250公里3.24萬元/輛; |
《??谑锌茖W技術工業(yè)信息化局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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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成都市 |
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將給予60%的配套補貼 |
《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實施細則(暫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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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重慶市 |
重慶市級財政給予新能源客車補貼16萬元/輛,其他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總計2.67億元。 |
《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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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昆明市 |
市財政補貼參照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標準按照1∶0.5給予配套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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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 |
市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按1∶1給予補助,補助總額最高達車輛銷售價格60% |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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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 |
車輛銷售價格50%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 |
《蘭州市使用和推廣新能源汽車(純電動)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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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石家莊 |
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的比例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價款,其他領域用新能源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0.5的比例予補貼。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價格的60%。 |
《石家莊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發(fā)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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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唐山 |
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準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標準維持不變。 |
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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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承德 |
對新能源公交車和公共服務領域用新能源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的比例,其他領域用新能源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0.5的比例,給予用戶補貼。 |
《2015年承德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貼資金兌補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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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杭州 |
1、純電動車3萬/1輛 |
《杭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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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金華 |
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主要在郵政、物流、環(huán)衛(wèi)等領域使用)、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給予1:1的配套補助。中央財政和市財政(含公交車補助)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80%。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 |
《金華市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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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紹興 |
新能源出租車(不包括分時租賃和團體長租的車輛)、純電動專用車(主要是郵政、物流、環(huán)衛(wèi)等)、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給予1:1的配套補助;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 |
《紹興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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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湖州 |
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1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原車價格的50%)。 |
《湖州市新能源小型乘用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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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廈門 |
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準1:1予以配套補助,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80% |
《廈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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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福州 |
2015年省、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準1:1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予以配套補助。新能源非公交汽車在福州、漳州、泉州市轄區(qū)上牌的,配套資金由設區(qū)市承擔40%;在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轄區(qū)上牌的,配套補助資金由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承擔30%,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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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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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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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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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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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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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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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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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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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
1、公交、客運、公務、通勤等:純電動客車(L≥10)1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10>L≥8)11萬元/輛;純電動客車(8>L≥6)8.5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L≥10)8萬元/輛; |
《關于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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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九江 |
按車輛類型分為1.4萬元至10萬元不等。 |
《九江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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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萍鄉(xiāng) |
1、公交客運:純電動客車(6≤L<8)7萬元/輛;純電動客車(8≤L<10)8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4萬元/輛; |
《萍鄉(xiāng)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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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贛州 |
市縣配套資金參照省財政補助資金標準按照1∶1給予配套補助,配套資金由市財政、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縣(市、區(qū))財政各承擔50%。 |
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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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佛山 |
國家和地方(含省、市、區(qū))財政補助資金按1:1配套,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
《佛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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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東莞 |
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的比例補貼 |
《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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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珠海 |
1、純電動客車:6≤L<8補助15萬元/輛;8≤L<10補助20萬元/輛;L≥10補助25萬元/輛; |
《珠海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201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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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惠州 |
對車輛購置實施補助,在省、市、縣(區(qū))三級財政按照中央財政20l3年補助標準l:l比例配套(不退坡)的前提下,除省補助外,市、縣(區(qū))財政補助資金負擔按比例分擔,其中:惠城區(qū)、仲愷區(qū)由市、區(qū)按現行財政分享比例分擔,其他縣(區(qū))按市30%:縣(區(qū))70%比例分擔。 |
《惠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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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長春市 |
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政策,省、市兩級政府按照1:1比例進行配套補貼,配套資金中省、市財政各占50%。 |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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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南京市 |
1、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 |
《2015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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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常州市 |
1、純電動乘用車按純電續(xù)駛里程數,最高補貼3.6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2.1萬元/輛; |
《常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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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蘇州市 |
按照國家、省和市三級財政1:0.4:0.6的比例給予補貼。 |
《蘇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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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南通市 |
1、純電動乘用車(按續(xù)駛里程R):R≥250公里,每輛補貼3.5萬元;250公里>R≥150公里,每輛補貼3萬元;150公里>R≥80公里,每輛補貼2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2萬元/輛; |
《南通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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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鹽城市 |
地方財政補貼由市、縣(市、區(qū))財政部門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60%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分別進行補貼,其中公交客車、乘用車購車補貼由各地財政進行補貼,環(huán)衛(wèi)車、物流車購車補貼由市、縣(市、區(qū))財政各承擔一半進行補貼。對裸車、電池分離銷售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
《鹽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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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揚州市 |
1、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 |
《2015年揚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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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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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 |
1.城區(qū)電動公交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其余價款由市財政承擔。 |
《臨沂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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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濰坊市 |
補助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原則,補助總額(國家、省、市補助之和)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準。 |
《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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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瀘州市 |
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給予1:1配套的購車補助 |
《瀘州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財政補助資金暫行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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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 |
車長≥10米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客車可獲得貴陽市地方財政補助,補助標準為每輛10萬元。 |
《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工作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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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昆明市 |
市財政補貼參照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標準按照1∶0.5給予配套補助 |
《昆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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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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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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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玉溪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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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大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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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晉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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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邯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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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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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邢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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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廊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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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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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滄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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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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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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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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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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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肇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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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呼和浩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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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包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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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沈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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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哈爾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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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聊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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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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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畢節(ji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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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遵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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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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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安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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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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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六盤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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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黔東南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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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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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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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上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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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臺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