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簡稱 “核準目錄”)的通知,就能源、交通運輸、信息產業(yè)等多個領域項目審批核準內容給出相關規(guī)定。在能源領域,《核準目錄》就水電、風電、石油管道的核準等內容均給出了具體的要求。
據悉,本次《核準目錄》的公開旨在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確立企業(yè)投資主體地位,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加強和改進宏觀調控。具體來說,在水電站核準方面,《核準目錄》指出:在主要河流上建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設的總裝機容量1萬千瓦以上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設的總裝機容量1萬千瓦及以下項目由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對于抽水蓄能電站的核準,則按照相關規(guī)定由國務院行業(yè)管理部門核準;分布式燃 氣發(fā)電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火電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對于熱電站核準來說,燃煤背壓熱電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燃煤熱電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熱電項目由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在風電站核準領域,分散式接入風電和總裝機容量1萬千瓦以下項目由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核電站的核準由國務院安排。
對于電網工程來說,《核準目錄》主要規(guī)定:跨境、跨省(區(qū)、市)±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跨境、跨省(區(qū)、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非跨境、跨省(區(qū)、市)±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非跨境、跨省(區(qū)、市)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由國務院行業(yè)管理部門核準;非跨省(區(qū)、市)500千伏、跨市(區(qū))330千伏交流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非跨市(區(qū))330千 伏及以下交流項目由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同時,《核準目錄》還規(guī)定,對于輸油管網(不含油田集輸管網)的核準,跨境、跨省(區(qū)、市)干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跨境、跨省(區(qū)、市)輸氣管網(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干線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在境外項目投資方面,《核準目錄》指出:中方投資額10億美元及以上的項目,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qū)、敏感行業(yè)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中,中方投資額20億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qū)、敏感行業(yè)的項目,由國務院核準。同時,上述規(guī)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業(yè)投資項目和地方企業(yè)投資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地方企業(yè)投資3億美元以下項目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